安全評價(主導法定業務) :
以實現安全為目的,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,辨識與分析工程、系統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、有害因素,做出評價結論的活動。安全評價可針對一個特定的對象,也可針對一定區域范圍。
從事全國范圍內:A、行政許可項目(非煤礦山、危險化學品、冶金冶煉行業)的安全評價; B、尾礦庫、建材、機械制造、輕工、紡織等工貿行業的安全評價。
安全評價類型分為:安全預評價、安全現狀評價、安全驗收評價。
安全預評價: Safety Assessment Prior to Start
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、工業園區規劃階段或生產經營活動組織實施之前,根據相關的基礎資料,辨識與分析建設項目、工業園區、生產經營活動潛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,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、標準、行政規章、規范的符合性,預測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,提出科學、合理、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,做出安全評價結論的活動。
安全驗收評價:Safety Assessment Upon Completion
在建設項目竣工后正式生產運行前或工業園區建設完成后,通過檢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情況或工業園區內的安全設施、設備、裝置投入生產和使用的情況,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到位情況,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情況,檢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情況,審查確定建設項目、工業園區建設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、標準、規范要求的符合性,從整體上確定建設項目、工業園區的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情況,做出安全驗收評價結論的活動。
安全現狀評價:Safety Assessment In Operation
針對生產經營活動中、工業園區的事故風險、安全管理等情況,辨識與分析其存在的危險、有害因素,審查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、規章、標準、規范要求的符合性,做出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的活動。安全現狀評價既適用于對一個生產經營單位或一個工業園區的評價,也適用于某一特定的生產方式、生產工藝、生產裝置或作業場所的評價。
安全標準化:
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,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,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,建立預防機制,規范生產行為,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,人、機、物、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,并持續改進,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。是企業基礎工作和基層工作,是全員、全天候、全過程、全方位的工作。
安全工程技術服務(隱患排查) :
分企業委托和政府委托兩個委托形式,對所委托的隱患排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、生產運營工藝、周邊環境等方面進行安全隱患排查、辨識,并根據法規、標準提出相關整改完善的措施和建議,并形成排查報告。公司業務范圍關聯部門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(市、縣、區安監局、社區安監辦、各產業園區安監辦)。